世上的人谁是没有罪的呢?行为上即或没有,心里能说没有么?连圣人孔子也说,“假我数年,卒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又云:“闻义不能从,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足见圣人也难免有过。然而,
第一,耶稣公开宣告说,“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当耶稣受死之前夜,犹太公会、罗马法庭、众祭司文士,曾六次审讯祂,皆找不出祂一点罪状。
第二,罗马巡抚彼拉多三次提说,“我查不出这人有什么罪来”。他定意要将耶稣释放,但犹太人激动百姓,一齐喊着说,“钉祂十字架!钉祂十字架!”巡抚彼拉多恐怕说也无益,反而生乱,不得已当众用水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犹太人控告耶稣时,虽举出许多罪名,可是没有一件能成立,最终他们只能根据一句摩西律法,说,“我们有律法,按那律法祂是该死的,因祂以自己为神的儿子。”只为这层缘故,耶稣就被钉在十字架上了。罗马律法素以完美著称,而罗马巡抚称耶稣为义人,可见耶稣之为人真是无可指摘。
第三,就是与耶稣同时被钉的强盗也见证说,“这个人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这位强盗因为听见耶稣喊说,“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知道,”也就因此认识祂是神的儿子,并且恳求祂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
第四,卖耶稣的犹大很想找出耶稣的错来,借以安慰自己出卖主人的良心,却始终找不到错处。在其吊死之时,他曾喊叫说,“我卖了无辜人的血了”。这证明连卖耶稣的犹大也说耶稣是无罪的。再者监督执行耶稣死刑的百夫长,当他看见耶稣断气的光景,实在与众不同,也呼喊说,“这真是个义人!”这百夫长也证明耶稣是无罪的。
第五,耶稣无罪的品格,乃是基督教重要之基础。若是耶稣的品格有一点瑕疵,整个基督教就要完全崩溃了。释迦牟尼、穆罕默德、柏拉图与马克斯等人,他们的主张与学说,并不在乎本人行为之善恶,他们尽可多妻与犯罪,并有不良嗜好,却不影响他们的教义。但是救主耶稣之品格,必须自生至死无可指摘;反对基督教者虽然特别在这方面寻找可以攻击的漏洞,却是始终无机可乘。当时共有九班人物找不出耶稣有罪:㈠民间的长老,㈡圣殿中的祭司长,㈢热心犹太教的法利赛人,㈣不信复活的撒都该人,㈤热中政治的希律党人,㈥最熟悉犹太律法的律法师,㈦希律王自己,㈧犹太巡抚彼拉多,㈨当时最高管理宗教的大祭司。正如逾越节的羊羔需要先经全家察看四天,没有一点瑕疵才可献祭。许多反对基督的人,对基督越加研究,越觉基督之品格真是动人、可爱、完全、完美,所以能作罪人的救主。
若祂自己有罪,如何能救别人呢?若两个人都落在井里,这人如何能救那人呢?若两人皆是欠债累累,无力偿还,这位如何能救那位呢?
从前有个天主教徒,当她快要离世以前,有人把神儿子耶稣的血能以救赎之道,讲给她听,她就私下查考圣经,果是千真万确,因此实心相信,决意信靠神儿子的宝血洗去她一切罪过,从此不到天主堂去认罪(天主教的人说,神甫有赦罪之权)。过了许久,神甫见她不来礼拜,就前去看望,那个妇人正是病卧在床,神甫乘机说道:“你当照着天主教的方法在我面前认出罪过,否则虽到神前也是徒然。”妇人表示不信,神甫气愤愤地走了,只说,“看你死的时候,到底用得着我否?”过了不久,妇人果真病重,神甫又来对她说道:“你当向我认你一切的罪!”妇人答道:“请你把两手伸来给我摸摸。”神甫伸了右手给她,摸了以后又说,“请你再伸那只手来给我摸摸”,他又照样伸出左手,当她再次摸过以后,便对神甫摇头说,“这个不行,因为你的两手都没有钉痕,这是表明没有流过宝血,不能救我;即使你流血而死,也是不能救我,因你究竟是个罪人,罪人不能救赎罪人的罪过;现在我已信靠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祂是无罪的,祂是为我钉十字架的,因为祂的两手都有钉痕,钉痕是流血的凭据,流血是赎罪的代价。祂的宝血大有能力,能赎尽我的罪愆,我因着信,心中满有得救的凭据,也有得救的平安和喜乐。”神甫听了之后,无话可答。
朋友!你所信的赦罪之道,是否由那手有钉痕的救主而来?是否由这位无罪的救主而来?如若不是,便是假的,就不是“可靠的恩典”,你的罪也必不能得赦,因为除了耶稣流血之道以外,没有别的救法。耶稣之无罪,乃其真为神子之特征,也为其作救主之必要条件。你若不信祂是神的儿子,你能在人类之中另外找到一位绝对完全圣洁象耶稣一样的救主么?若耶稣是人,你能相信人类中可能生出一个绝对圣洁无罪的人来么?
阅读更多相关文章:
- 耶稣是谁与我们有切身的关系
- 科学家与反对者证明耶稣是神的儿子
- 耶稣自称神子证明祂是神的儿子
- 耶稣是童女所生证明祂是神的儿子
- 耶稣的死与众不同证明祂是神的儿子
- 耶稣从死里复活证明祂是神的儿子
- 耶稣无罪证明祂是神的儿子
- 耶稣应验预言与耶稣预言之应验 证明祂是神的儿子
- 耶稣的应许至今仍一一履行 证明祂是神的儿子
- 耶稣的神性证明祂是神的儿子
- 耶稣对世界独特的影响 证明祂是神的儿子
- 信徒殉道之经历证明耶稣是神的儿子
- 耶稣为什么降世为人
- 信耶稣的方法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