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
5:38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5:39 但是我告诉你们,不要抗拒恶人;反而无论谁打你的右脸,连另一面也转给他。
5:40 那想要告你,要拿你里衣的,连外衣也让给他;
5:41 无论谁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5:42 求你的,就给他;向你借贷的,不可转开不顾他。
在马太五章21至30节,主耶稣论到两条补充的律法,分别是关于杀人和奸淫。而在31至48节这一段,主又更动了四条律法,关于休妻、起誓、抗拒恶人、以及爱我们的仇敌。所以21至30节是以新律法补充旧律法,而31至48节则以新律法更改了旧律法。
现在我们来到主所更改的第三条律法,关于抗拒恶人。
一 旧律法-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三十八节说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是旧的律法。
二 新律法-不要抗拒
在三十九节主耶稣说:「但是我告诉你们,不要抗拒恶人;反而无论谁打你的右脸,连另一面也转给他。」四十节又说:「那想要告你,要拿你里衣的,连外衣也让给他。」若有人要拿你的里衣,就是贴身的内衣,你连外衣也给他。在四十一节主接着说:「无论谁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连另一面也转给打你的人,连外衣也让给拿你里衣的人,甚至同着强逼你走一里的人走第二里路,这些都证明:国度的子民有能力以受苦代替抗拒,不为自己的利益生活行动,乃为国度在灵里生活行动。
很多基督徒误解了这些经节,仅仅把这些经节当作外面行为的指导,而凭靠自己苦苦去执行。为这缘故,很多人感到失望,并且说:「这太过分了。我们差得太远了,我们根本无法达到。」这是真的,我们靠自己做不到,光是有人故意拿这些经节来要求你,讥笑你,可能你就很想打他们一顿,遑论真的把左脸给他们打?
然而,我们本来就不是要靠自己达到甚么,乃是凭着父的生命和性情。感谢神,祂安排了许多环境,为要摸着我们这个人,暴露我们里面的所是,使我们完全被征服,转向祂,亲近祂,信靠祂,并凭祂而活。然后,我们就能以主的生命过正确的国度生活。这就是今天神在地上的国度,也就是正当的召会生活。
所以,不是你的经济状况允不允许把东西给人,乃是你的脾气允不允许你这样「懦弱」。若有人蛮横地索讨你的衬衫,也许就会激起你的怒气,让你的声音大起来。左右脸挨打或走一里路二里路,原则上是同样的。三十九至四十一节所题的一切事,都摸着我们的脾气。要求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表面上是公平正义的问题,底下却隐含着我们对脾气的放纵或收敛。主允许人不公平的对待我们,欺压我们,这是一个试验,暴露你这个人在哪里。我们声称自己是属灵的人,是国度的子民,但我们的脾气仍隐藏在我们里面,并且随时准备要把我们的本性暴露出来。
若有人要你的里衣,你也许说,「我不欠你甚么!你为甚么来找我?」但身为国度的子民,你能不能在享受主的生命后这样说:「不论你对我有多少不公平的要求,我都不被激怒。我仍然爱你,并且愿意与你分享我所有的。如果你要我的衬衫,我乐意连夹克也给你。」是的,主对国度子民待人的态度,订定的标准就是这么高。百万富翁能把一百万元送出去,眼睛眨都不眨,但他们可能为着绕路多出来的十块钱对出租车司机发脾气。钱算不了甚么,问题是脾气。我们国度的子民必须超越我们的脾气。
在四十二节主又说:「求你的,就给他;向你借贷的,不可转开不顾他。」这证明国度子民不在意物质的东西,也不为其占有。主的意思不是说,我们应该没有鉴别力,或者愚昧地处置物质的财富。祂乃是告诉我们,我们必须超越物质的东西和我们的脾气。我们不该被这样的事激怒,也不该被物质的东西摸着,这是国度子民超越且得胜的态度。
在读完这篇信息后,你不必开始刻意慷慨起来,或者随随便便处理掉你的钱财。你花钱应当非当谨慎,但当四十二节所描述的那种时候临到你时,你要祷告主,使你能超越物质的财富和你的脾气。摩西的旧律法只摸行为,没有摸着人的怒气或人的心,但新律法,主亲自更改过的律法,却摸着我们的脾气和我们的心。
你愿意被摸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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