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一则悲伤,却又令人安慰的新闻。
悲伤,是因为在事件中有人生离死别;安慰,是因为在这个浮躁的年代,仍然有人愿意为挚爱而死。
事发地点是在台北市中心的文化大学推广部。这是一栋人来人往的大楼,位于车水马龙的和平东路旁,幅员广阔的大安森林公园东边。
事发的经过,是大楼的消防设备发生气体外泄的意外,校方紧急疏散人群;原因是前来检修的工人,自己不慎弄翻二氧化碳钢瓶,结果被沉重的钢瓶压住,动弹不得。因为钢瓶一直在漏气,导致二氧化碳弥漫室内,他担心一起工作的妻子安危,用尽最后一口气叫她赶紧逃命。等到消防队员把他救出来时,他已经失去了生命迹象。
同一时间,社会上都还有哪些新闻呢?
选战仍在激烈地攻防。
油品问题持续爆发,彷佛永无终止。
还有高职生为了一支手机,半夜拿刀砍人,造成了街头喋血的命案。
更可厌的是国外有一个杀人魔,疑似吃掉了自己女友的眼球。
只有这一个小小的工人,不去剥夺或算计别人,不在意自己的利害得失,也不在意自己的最后一口气,只在乎他心爱的人能不能活下去。
虽然她哭红了眼睛,总算是平安无事活下来了。
说到这里,我想起圣经中一个很小的条例。
在出埃及记二十一章,提到一个希伯来奴仆服事他的主人六年以后,第七年就可以自由了。他若单身进来,就可以单身出去;他若有妻子,他的妻子就可以同他出去。不过他若是作奴仆的年间,主人给他妻子,等他自由的时候,他的妻儿就必须留下,因为那是他主人的财产,他只能独自出去。然而,倘若奴仆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那里,又要带他到门或门框那里,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
这里我们看见,爱,是这个男人牺牲一己的自由,继续作奴仆服事人的根基。
或许这就是某些人说的,爱情使人盲目。是的,我们若爱别人,眼睛本来就不会看得太清楚。看得太清楚,算得也太清楚的人,不可能为他人牺牲。但你知道两个人一旦在一起,牺牲就已经开始了吗?生活习惯要牺牲,时间要牺牲,理念和品味要牺牲,甚至连饮食的口味、人际的关系也要牺牲,很多事情都得彼此迁就甚至是牵制。
但这就是爱。爱要求我们牺牲;没有牺牲,就没有真实的爱。
正如以弗所书五章二节说的:也要在爱里行事为人,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
高高至上的神降卑自己,好像罪犯屈辱地死在十字架上,这就是牺牲。
所以一个男人若没有觉悟,作好牺牲自己的准备,他对妻子的爱就不能完全。同样的,父母若想要爱他们的儿女,就必须甘愿为这些儿女牺牲。
或许不说那么大的事,说小一点的;就在彼此指责着最激烈的当下,我们能否清醒过来,想想爱和牺牲?
说起来,我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在关键时刻,像那个工人一样为我的妻子牺牲;我只能感谢已过我的妻子曾经为我的牺牲。没有她的牺牲,如今的我就不能坐在这里。所以无论她变得多老,四十岁五十岁六十岁,盼望我眼里记住的都是她的美好,记住那一晚我们初次约会,走在大桥上悄悄谈心,入夜的河岸两旁灯火通明。
谢谢你们,曾经为我牺牲过的每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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