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远的生命。』
然而
什么叫做得到永远的生命呢?
约翰福音第一章说,接受主的,就是信祂名的人,因此信就是接受。
相信不是一种理智的认同,相信乃是接受神所分赐的。
就如母亲喂婴孩吃奶。在母亲一面乃是分赐,在婴孩一面乃是接受。
所有接受神独生子之分赐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远的生命。
神独生子的生命,进到人里面,将人里面罪恶、死亡、堕落的因素除去,将人性拔高,叫这人不至灭亡,反得永远的生命。
这永远的生命,不是神身外的一件东西,乃是神的自己。
因为同书一章四节说,『生命在祂里头』,同书十四章六节更说,基督就是生命。
因此,得着永远的生命就是得着神,也就是与神同生命,同性情。
这就是神在人身上永远的计划。
所以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不是说﹕神怜悯世人,来拯救世人,叫一切能理解并承认这真理的,得以脱离地狱,升上天堂。
约翰三章十六节乃是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远的生命。
神爱我们,照着祂的形像和样式造了我们,为要叫我们能像祂。
只是人堕落了,在本性上与神的性情不合。
故此神差祂的儿子耶稣基督,先为我们钉死十架上,解决罪和死的问题。
但祂的工作不仅如此,在复活里,祂分赐祂自己到人里,叫人重生,得神生命,以致在生命与性情上与神有分。
如此人就得以脱离旧造,成为新造,不至灭亡,反在生命与性情上与神一样。
于是爱人的神得着人,为神所爱的人得着永远的生命,亦即神的自己,
这就是约翰福音第三章十六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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