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讲怎样读圣经,得先看人有怎样的豫备。神对于圣经的启示,是根据于我们的顺服而给我们的。我们在神面前的顺服有多少,得着的光也有多少。我们如果继续不断的顺服神,我们就能继续不断的有所看见。没有奉献,就根本没有法子看见。
所以基本的问题是在奉献。人如果不明白什么叫作奉献,就没有法子明白圣经。奉献的人不只要有一次基本的奉献而已,并且在主面前有继续不断的顺服,才能有继续不断的看见。我们如果能作一个完全顺服的人,就能作一个完全看见的人。
我们要特别注意主耶稣在约翰七章十七节所说的话:『人若立志遵着祂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神,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人如果立志要照着神的旨意行,就必定知道。换句话说,顺服乃是知道的条件。立志顺从神的旨意,是知道神的教训的条件。人如果不想遵行神的旨意,又要知道神的教训,那是不可能的事。要明白神的教训,就必须立志遵行神的旨意。
立志是态度的问题,神要我们先有顺服的态度。人在神面前的态度是顺服的,神的教训在他身上就清楚。我们不要一直问到底圣经的教训是什么,而是要问我们肯不肯听主的话。问题是在我们的态度。圣经能不能向我们显明,是看我们在神面前的态度到底如何。我们负责我们的态度,神负责祂的教训。我们的态度一对,神就立刻启示我们,给我们看见。
有了对的态度,然后有启示;有了启示而能顺服,就再产生对的态度,再得着启示。
不过另一方面,这一个『立志』也是主在我们身上花了许多工夫才有的。我们不要以为看见光是不用出代价的。每一次的看见都是贵重的,都是要出代价的。有时候,神必须带领人经过两三件事,人才能看见一件事;有时候,神必须带领人经过六七件事,人才能看见一件事。神的光有许多是用返照的方法使人看见的。先照在那一边,从那一边再返照到这一边来。神的光许多都是折射的光。从这一边得着光,才能看见那一边的光。再从这一边得着光,才能再看见那一边的光。有的时候,需要在神面前有好些个经历,才能看见一个光。
神的光许多都是这样,要从多方面来看才清楚。人在神面前越肯处处出代价,就越看见神的光。这一个顺服引到那一个顺服,那一个顺服再引到另一个顺服;这一个光引到那一个光,那一个光再引到另一个光。神所有的安排都有祂的用意。什么时候人在神面前失掉两个顺服、三个顺服,他在神面前就受到损失。
所以不管那一次,不管什么时候,不管我们多相信自己是一个奉献的人,不管我们多相信自己是一个顺服的人,如果有一点看不见,就必定是奉献有病,看不见总是因为我们眼睛不行。神总不会没有光,但是神一见我们里面稍为有一点不愿意,神就不说话。神从来不强迫人,神也从来不把祂的话便宜的说出去。我们一有一点不愿意,圣灵好像是害羞的,祂立刻退,祂不便宜的说话。人奉献的情形一不对,神就不给他光。人不明白圣经不是小事;人不明白圣经,就是他的奉献出毛病。
属灵的眼药是需要出代价去买的,不是白给的。所有的看见都是要出代价的,没有一个看见是不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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