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是由旧约三十九卷和新约二十七卷组合而成,由四十几位作者,经过一千六百年之久所写成的,作者有君王如大卫,有政治家如但以理,有祭司如以斯拉,有哲士如摩西,有法律家如保罗,也有牧羊人如阿摩斯,又有税吏马太,也有渔夫彼得、约翰,还有医生路加,先知以赛亚、耶利米等类人物。论到这些作者的地位、学问、性情、见解、风俗、习惯,则迥然不同。他们写作的地点,更是各在一处:有的写在西乃旷野,有的写在亚拉伯的峻岭,有的写在巴勒斯坦的山中,有的写在耶路撒冷圣城的圣殿之内,有的写在伯特利的先知学校,还有的写在波斯国的王宫里,和巴比伦的河边,更有的写在罗马的狱内,拔摩的海岛上。试问四十几个不同的人物,上自君王哲士,下至牧人渔夫,在各国各地、各种不同环境之下,经过一千六百年之时代更迭,如何能合编一书,且能成为一本宝贵的圣经呢?试问世上岂有第二本书,是经过一千六百年才写成的么?世人用最长时间写成的书,就是韦氏大辞典,也不过用了三十六年光阴;世界最著名之吉朋(Gibbon)的罗马帝国兴亡史,也不过用二十年的时间。你看圣经若非由于神的灵引导而写成,则别无其他解释之可能了。
假若有部医书,也是六十六卷,也是由历代四十余位专业医师,经过一千六百多年着成,内容包括各种医疗方法,顺势疗法、针灸法、物理疗法、不药疗法等。若将此书订成全部,然后照书医治病人,请问对医务上能合理么?能有成效么?有人采用么?不要说由不同技术的人,在不同时代,合写一本书为不可能,即使你自己独写一封信,若是今天未写完,明天接下去写,语气就不易一致了;或者另换一人接下去写,更要看出显然的不同与不联贯来,何况一本传留古今中外的圣经呢?
正如我作一张桌子,若不叫一个木匠制造,乃叫几个木匠各造一部分,却不给他们图样,也不许他们彼此商量,完全随各人的意思,在不同地点工作,他们所作出的各部分,必定大小、形式、榫头、木料都不相同,无法配成桌子。但我若将图样事先发给他们,又亲自指示他们如何作法;作成之后,各部分必能配合,成为一张精美的桌子。圣经之组成也是如此,乃是由一位真神默示各人所写的。
圣经每个字皆可用七除得尽:圣经的组成还有一个奇迹,就是圣经每个字皆可用七除得尽。数十年前有位俄国有名数学家,名叫爱文配宁(Ivinpanin),他知道希伯来文之每个字母,同时又是代表一个数目字,每一字之字母,所代表的数目合加起来,必产生一个数目。所以他曾试以七来除圣经中每一个字,所加起来的数目。结果发现,圣经中每一字之数目,皆可用七除得尽;而且每卷也可用七除得尽;就是全部圣经,每个字母合起加起来所得之数目,也可用七除尽。在爱氏发现此点之后,有三位俄国信徒不愿贸然相信,又来试除一次,结果完全符合证实。
圣经实在不是人杜撰的,乃是神默示一班虔诚敬畏祂的人写成的。大卫、摩西、保罗等人,不过是神的代笔人,他们所写皆为神所指示。例如以赛亚自己承认说,“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叫我传好信息”。又彼得后书说,“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先知所写的,先知自己并不明白,也不知道其中的意义,因为多系未来的事,多年以后才被应验出来。这点证明他们不过是神手中的工具,用以写成圣经。因为他们敬虔忠心,故神乐意使用他们,叫他们写出神自己的意思。
从圣经写实一面来看:也可证明圣经是被神的灵引导而写的。因为圣经记载犹太人很多可耻可鄙的罪恶,即如提到祖宗说谎、诡诈、偷盗、奸淫、甚至拜偶像等等。若非真神引导犹太人,定叫他们如此写出,他们绝不肯将这些丑事,记在他们的历史上面;正如我们不愿把家族中之丑事,写在家谱中一样。
就律法的美好完备来看:可说古今中外各国的法律,没有比圣经中所记的律法再完备再美好的了。你看十条诫命是如何的简明、精深、广博!那一国家的法律会定恨人与贪心为罪呢?美国宪法经过若干专家,开了无数次的会议,编了十年之久,方才完成;可算今世代中,最完美之律法了。但与圣经比较,则相差甚远,因为他们现在还是常常修改。
现略举几条圣经的律法为例:“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免得因他担罪”。“你借钱给他,不可向他取利。”“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不可摘尽葡萄园的果子……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人把当头拿出来……不可留他的当头过夜。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凡债主要把所借给邻舍的豁免了……总要向他松开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给……。你要谨慎,不可心里起恶念,说,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你便恶眼看你穷乏的弟兄,什么都不给他。”“困苦穷乏的雇工……不可欺负他。要当日给他工价,不可等到日落。”“人被卖给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不可使他空手而去;要从你羊群、禾场、酒醡之中,多多的给他,耶和华你的神怎样赐福与你,你也要照样给他。”“第五十年……作圣年,在遍地给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各人要归自己的产业,……到了禧年,地业要出买主的手,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奴仆……到了禧年,他和他儿女……一同出去,归回本家。”“你若路上遇见鸟窝……里头有雏,或有蛋,母鸟伏在雏上……不可连母带雏一并取去;;只可取雏……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长久。”“六日要作工,第七日要安息,使牛、驴可以歇息。”朋友,你看这样关心贫民、爱及禽兽、满了恩惠的律法,只有圣经中才有。
神到底如何感动人写圣经呢?那并不是人受到符咒作用,或进入昏迷状态中写的,乃如神的笔记员一样,是神借着圣灵感动他们,使他们灵中听见了神的话,然后象学生默书的情形,写出来的。如此才不至于遗误神的原意。
圣经中有好多的事例,可以帮助我们解释这个问题。譬如旧约民数记二十三与二十四两章,记载外邦先知巴兰的故事。巴兰是个先知,曾应摩押王之请,为着财利前去咒诅以色列民;在他自己是很高兴的,并且他也很热心的去作这事。所以一到山顶,他便献祭设法求神咒诅以色列民。但神的能力完全代替了他自己的意识,他发现他的“眼目睁开”了(民二四4、15)以致他只能申述神传给他的话(民二三5、12、20),只能祝福而不能咒诅。这些祝福的话虽是巴兰之口所说的,但内容却是神的话。这是因为他受神管制,以致所说的话正与自己的意思相反。
圣经新约里记载:有一次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商议怎样处置耶稣;这时大祭司该亚法忽而言不由衷的说,“你们不知道什么。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约十一49~50)他这话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因为他是当时的大祭司,所以神使他预言耶稣将要替神的百姓受死;他并不知道是神的灵临到他。所以默示就是圣灵把所要说的话,安置在神所要借用的作者心中,并且管理他,使他所写的没有错误。这不是说作者失掉了自己的意志,乃是作者把自己完全借给神,为神使用。惟其如此,圣经的各卷书才都能是一贯的。
十二使徒之首的彼得,在他的书信中曾指出圣经:没有随私意解说的,因为不是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正如记录员不能照自己的意思加减一个字。写经的人,当时不一走明白自己所记的。例如以赛亚曾说,“主啊!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有人问道:难道圣经每字每句皆是神所默示的么?是的,原稿的每字、每句、每点、每画,皆是神所默示的。圣经自己说,“一点一画都不能废去”,也不能“加添”或“删去”(按希伯来文中的一点,乃是字母中最小的一个;而一画乃是记号内最小的一个),否则神不赐福,却要刑罚。
摘自《圣经是神的默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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