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你吗?曾经,花了大半的时间在你身上……】
上周日去师大国乐社练〈北海小团〉。
好久没练琵琶了,尤其是团练,有一种生疏……或是说,有点不好意思。
从高三爱主以后,我几乎要忘记过去占有我生命一大部分的国乐。
最近,突然想起他,我开始想拾回琵琶,想去听听音乐会。于是我和一位姊妹去中山堂听了〈十指繁弦〉。
当我看着台上的台北市立国乐团,突然发现我居然也认识台上的四、五个人。
如果今天我没有信主,是不是会像其中的某些人一样,把国乐视为我生命中的一部份?除了赚钱养家以外,我是否会加入某个国乐团,作为人生重要的追求?
国乐对我的人生来说,到底是如何呢?
回家的时候,同去的姊妹问我,我以后会不会让小孩学国乐?这个问题,像是把我心中的想法实际化了一般……
有那么多次,我想着将来有了小孩,我要给他一个基督徒属灵的名字,我要好好过召会生活,也让他看见这个最甜美的生活,但从来没有想过,要学国乐吗?这是问题,也是答案。
国乐,我喜欢你吗?
曾经,花了大半的时间在你身上~国小,国中,高中……,多少个早晨、下午、晚上,我抱着琴,坐在那里。然而这些“曾经”,对我而言是什么呢?
不知为何,对于现在的我,有点像是从未存在过一样……我喜欢国乐,从过去到现在,其实从来没有改变过……但是,自从上了大学,每年暑假,国家音乐厅的演出诱惑着我,但当我再停一停,问问自己深处的感觉,我知道,还是出外传福音比较喜乐,参加召会聚会比较享受,与弟兄姊妹们一同配搭比较有价值。
当每次演出结束,舞台的灯光暗去,我们将琴收起,涌上心头的,只是失落而已。然而,在聚会里,我享受的是永远生命的涌流,失落不再,取而代之的是喜乐与满足。
我喜欢国乐,但我更爱我的主,更宝爱召会生活。因为祂是那更吸引人的,并且是存到永远、永不叫人失望的。(叶亭筠)
“凡属肉体的人尽都如草,他一切的荣美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干,花必凋谢,惟有主的话永远长存。”(彼得前书一章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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