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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义与恩典并重:一位妇产科医师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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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志尧(台北荣总妇产部主治医师) 
  
出处:路加杂志
期数:227-09
出刊年月:2008/1
 
 
我们人的一生当中会有很多的身份,你可能有医生、护士、医护人员或是博士、硕士学位等很多的头衔,但其中最重要的是我们是一个基督徒,是跟随主的人,千万不要忘记应该要有基督美善的见证。虽然我的工作身份是妇产科医师,但并不会觉得加了一个「医生」的头衔就会有什么改变。若是碰到临床上或工作上的一些挑战或情境时,也不应该依照现实的环境而改变基督徒该有的作法,就是讨主的喜悦并顺服主的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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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分享的主要有两点:
 
 一、 身为一位追随主耶稣的基督徒的信仰与道德责任
 
我是一个妇产科医师,在临床上总是会面临到(虽然公立医院较少,但仍会碰到)有病人要求堕胎(abortion)的情况。面对这样困难的情境,我实在不能单单只是以一位临床医师的身份给予医疗上中肯的建议,或只是告诉患者这样处置的医疗好处与可能的后遗症。身为一个基督徒医师,我必须,也是义务要将自己从圣经上神的教导与原则来看待这样一件事情。我希望自己所持的立场是公义和恩典并重的,但面对堕胎这一个议题上我会把公义摆放在前面,因为我认为基督徒要有一个鲜明的立场能够去坚持真理,而不能因为讨了人的喜悦却亏损上帝的荣耀。另外,基督徒也应该要持定那美好的见证。所以就我个人而言是完全的、彻底的反对堕胎,这条底线是绝对不能更改的,我的认知是连先天异常的胎儿之堕胎也一样要反对的。所以,在过去六年从医的生涯中,我一件堕胎手术都没有做过,就是胎儿异常的终止妊娠也都没有。这期间,因为是从小小的住院医师做起,因此曾经历过困难与批评,但是我觉得基督徒应该要走一条不同的路,就如主耶稣告诉我们的,要走一条与世俗不同的路。我们若要坚定地跟随祂,都必须付上代价,那是必然的结果,不用奇怪,也不要觉得可怜。
 
在前年CCMM基督徒医学伦理研讨会讲到安乐死的议题,其中一位讲员提到了一句经文,给我的印象很深刻,就是「人将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人将被杀,你须拦阻。」(箴言24:11)但是若碰到要求作终止妊娠(termination)的患者,我们该怎么办呢﹖在过去或者因为我是一个住院医师的职务关系,必须要受命(by order)去作终止妊娠这样的事情时,到底要怎样去拦阻事情的发生呢?面对这样的困难,我个人是会完全的拒绝操作这样的手术,消极上至少要作到拒绝。然而怎样拦阻呢?真的拦阻得了吗?我现阶段主要的职务是作超音波的医师,也因为超音波常会在早期就诊断出许多的先天异常,所以当我的技术越好时,就可能会增加更多的死亡率,更让人有机会、有借口可以把生命终止掉,这是非常讽刺(ironic)的一件事。我也常在思考这个问题,如何借着自己的专业,来帮助解救无辜的生命,因胎儿是最无辜的,是最没有发声的一群,所以我的立场是站在胎儿(fetus)这一边的。即使他是一个异常的胎儿(abnormal fetus),也有他生存下去的基本权利。更何况我们不管正常或异常都只是人为的标准,以人的眼光来判断,但慈爱的神却看我们为至宝,将生命气息白白赐给我们。
 
另外,我还想跟大家分享一位姊妹的见证,她怀孕30周的时候被诊断出胎儿有先天性异常,羊水培养验出第18对染色体(trisomy 18)多出一只,医师说这样的异常即使顺利生下来也一定活不了的,最好拿掉,但她坚决不愿意中止妊娠,并相信神会带领她。我深受这位姊妹的感动,虽然我是反对堕胎者,但她却是一个实践者。虽然她坚决留下,胎儿仍在39周时胎死腹中,被神接走了。我深信这是神的怜悯!
 
 
 
二、 身为一位基督徒和一位妇产科医师的信仰与道德责任
 
1. 作见证给同侪与社会看(是主亲自告诉我们去作的)
 
a. 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太5:15)
 
b. 盐本是好的;盐若失了味,可用甚么叫它再咸呢?(路14:34)
 
c. 我们求神,叫你们一件恶事都不做;这不是要显明我们是蒙悦纳的,是要你们行事端正,任凭人看我们是被弃绝的吧!我们凡事不能敌挡真理,只能扶助真理。(林后13:7-8)
 
在医院中如果不作堕胎,可能会被大家弃绝,但我们不能敌挡神的真理。
 
2. 作榜样给年轻医师
 
看现在的基督徒医生或医疗从业人员,可能对这个议题也不是很清楚,立场也非常模棱两可,有人觉得胎儿异常就可堕胎,认为必死的胎儿就可堕胎,又有人说绝对不能堕胎,那到底应当如何呢?年轻的医师看到在第一在线的前辈,或已经成为师长级的医师们是怎么作的,他们就会仿效而行,所以我觉得在职场上的见证是很重要的。
 
3. 如何面对临床上的情境与患者一方的挑战与冲击
 
在堕胎前的情况:如果是在门诊碰到一位妈妈不管任何原因就是想要堕胎,我会尽力劝她不要作。或有年轻的女孩如果还没结婚而意外怀孕,我会劝她赶快结婚。我曾经成功劝过一个人,她原本想堕胎,我劝她赶快结婚,不要再迟疑,既然两人要在一起就赶快结婚,结果她就听了劝而结婚并将宝宝保留下来。当面对一个这样的病人时,我们不能用一种严厉的或责怪的方式对待她,但仍必须把原则告诉她,因为有很多的患者不是基督徒,当她们想要来堕胎时,我会告诉他说:「恭喜妳!妳怀孕了。有很多人想怀孕却怀不了,使妇产科不孕症医师有很多生意可作,现实环境中可能四对夫妻当中就至少有一对是不能怀孕,而妳能怀孕首先就要恭喜妳,再建议妳把这个小孩生下来。」若她仍是坚决要堕胎,我就说:「给妳三天的考虑时间(那时还未制定堕胎思考期等相关法令),如果三天后妳愿意把宝宝留下来的话,妳来找我,我很高兴为妳作产检。假如妳不愿意,妳也不用来找我了,因为我是个基督徒,我坚决反对作堕胎的动作。」我就是这样直接对病人说,当然是以和缓、同情的态度让她能够了解我的看法。
 
面对患者已经接受过堕胎手术之后的情况:堕胎后的病患通常是有出血的问题,跑来门诊或急诊就医,碰到这种情形,我当然心里会很生气,因为觉得这又是一个无辜生命的损失。然而虽然对她的行为生气,但却也同情她这个人为何无知到轻看生命的宝贵,又同时让自己的生命健康因着堕胎手术而受到创伤。因为非常的生气但却又同情的复杂心境下,通常我都会先祷告,求主给我一颗怜悯人的心,知道要如何面对这样一位想法、看法都是与我对立的病人,毕竟她是一个神所爱的人,要如何来帮助她呢?我想应该以爱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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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讲完了,对西门说,把船开到水深之处,下网打鱼。(路加福音 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