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祂儿子的福音上,在我灵里所事奉的神,可以见证我怎样在祷告中,常常不住的题到你们。(罗马书一9)
信息选读:传福音就像其他属生命的事,是有原则的。传福音的第一个原则乃是我们要在灵里。(罗一9,七6。)这里的灵不是神的灵,乃是我们人重生的灵。传福音不是在肉身或心理范围里的事;这件事完全是在属灵的范围里。我们摸传福音的事,乃是摸着属灵的范围,其中有神、撒但和人三者。
头一位乃是神,神是灵。(约四24。)第二位是撒但,就是那邪灵。以弗所二章一至二节说,『而你们原是死在过犯并罪之中,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着这世界的世代,顺着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那现今在悖逆之子里面运行之灵的首领。』那恶者撒但,神的对头,乃是一个灵。第三位乃是人。所有人都有一个属人的灵。(伯三二8,亚十二1。)虽然人有灵,但有些人不知道自己有灵,另有些人否认自己有灵;而许多知道自己有灵的人,却不用他们的灵。他们只知道用他们的心思。
传福音不是在心思里或在肉身范围里的事,乃是在灵里的事。许多基督徒以为,他们能凭天然的能力、知识或口才传福音。然而,天然的事没有一样有助於传福音。我再说,传福音必须绝对在灵里。我们若在传福音的事上对主认真,就需要在灵里。我们为传福音祷告,该求的第一件事不是拯救別人的能力,乃是使我们得以加强到我们灵里的能力。(弗三16。)我们需要将自己祷告到灵里。
我们的祷告需要将我们带进灵里,就是我们调和的灵里,使我们灵里火热。(罗十二11,提后一6。)我们出去传福音时应当焚烧火热,不是在我们的思想、情感或愿望上,乃是在我们调和的灵里。传福音是在灵里的事,而要将別人带进灵里,我们就需要在灵里。这是基本的原则。
我们传福音没有能力,因为我们传福音时不在灵里。只要撒但能使我们在灵以外,他就能安息,因为我们在灵以外,就无法带人得救。我们有过多次对人讲福音却无法讲通的经历。听者也许能领会我们所讲的一切,却一直留在救恩门外。我们讲时,他可能赞同我们并点头,但我们可能仍感觉,没有甚么讲到他里面。我们需要看见,仅仅凭著我们的讲说,这样的人绝对得不著甚么。我们需要祷告,并向主呼喊说,『哦,主耶稣,把我带到灵里;将我投进灵里;将我浸没在灵里,并用那灵把我浸透且弥漫。主,使用我摸着人的灵。』我们这样祷告,门就会大大敞开。
我们祷告,首要的事是将自己祷告到灵里。然后我们能运用我们的信心,题名说到主使我们有负担的人。这样我们就是在为福音『火车』铺设『轨道』;轨道铺到那里,火车就能开到那里。我们带着信心的祷告,要为主的往前铺路,以致我们祷告到那里,主拯救的能力也会到那里。我们需要这样的祷告。
你可以这样祷告:哦,主耶稣,谢谢你拯救了我,使我得着救恩,我也愿意作你福音的大使,把福音传给人,使人得着福音的好处。主阿,为着福音的缘故,我需要在灵里!求你把我带到灵里;将我浸没在灵里,并用那灵把我浸透且弥漫。哦,主耶稣,使我在传福音时,能摸着人的灵,带人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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