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来罢,样样都齐备了。(路加福音十四17)
信息选读:何谓『需要』?举凡人渴了需要水喝,饿了需要食物吃,居无定所需要房子住等,在在都说出人的需要。
婴儿自从出生之后,所作的一切事,就是『要』;无论是吃的、喝的,或是用的、玩的,婴儿就是一直不断的『要』。不仅婴孩如此,连儿童、青少年,甚至成人都是这样。可以说,人是时时要,天天要;人的一生几乎可以用『要』这字来代表。
所以,人从始至终都是『要』。未得救的人要属地的享受,要物质的事物;得救的人要属天的事物,要属灵的一切,要永远的生命。可以说,每一个人都是『要』。
事实上,人的需要不过反应出神的需要。不仅人有需要,神也有需要。人天天有需要,神也是天天有需要。人有缺乏,神也有缺乏。人需要满足,神也需要满足。然而,到底是人的需要大,还是神的需要大?按一般人的想法,总以为人不能没有神,所以人需要神比神需要人的需要大。岂知人天然的观念,与神圣的启示正好相反。在以赛亚六章,当神要向以色列人说话并作工时,就先问以赛亚,说,『我可以差遣谁呢?谁肯为我们去呢?』当下,以赛亚回应主说,『我在这里,请差遣我。』这指明神是何等需要人。神需要人,比人需要神的程度大多了。已往,我们总以为人这样败坏不堪,若没有神,后果会不堪设想。然而,若是神开启我们属灵的眼睛,叫我们看见圣经所启示,神需要人的事实,我们就会跪下祷告赞美说,『主阿,感谢你,你非有我不可!』
在路加十四章,主耶稣曾用一个比喻,说到有一个人摆设大筵席,请了许多人。到了坐席的时候,打发奴仆去对所请的人说,『请来罢,样样都齐备了。』众人却一致推辞。于是,家主吩咐奴仆到城里大街小巷,带那贫穷的、残废的、瞎眼的、瘸腿的来赴席。奴仆办完主人所吩咐的,还有空位。主人就对奴仆说,『你出去到路上和篱笆那里,勉强人进来,坐满我的屋子。』这比喻清楚启示,请客的需要远大于被请的需要;神的救恩需要人得着。可以说,世上若没有人寻求神的救恩,神就无法得着满足。
在约翰四章,主耶稣特意经过撒玛利亚,来到叙加城的雅各布井旁,等候干渴的撒玛利亚妇人来打水。这事例给我们看见,神在天上渴到一个地步,舍弃天上的尊荣,来到地上,向一个撒玛利亚妇人要水喝。表面看,那撒玛利亚妇人是干渴的;实际上,神更干渴。之后,那撒玛利亚妇人得着主这活水,干渴得着满足,主耶稣的干渴也就得着满足了。那撒玛利亚妇人不渴,主耶稣也就不渴了。因此神需要人,远过于人需要神。我们若是看见这点,就要在神面前欢喜、跳跃。因为我们没有神,尚且过不去;但神没有我们,神更是过不去。
你可以这样祷告:哦,主耶稣,我实在需要你,但你也需要我!我需要你,才能满足,你也需要我,才能满足。哦,主耶稣,我不要让你再等待,我要对你说,我在这里;我要接受你的救恩,喝你这活水,好让你也能因我而满足。亲爱的主耶稣,我现在就要答应你的呼召,接受你作我的救主,让神人同得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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