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是灵;敬拜祂的,必须在灵和真实里敬拜。(约翰福音四24)
信息选读:作为人,我们有三部分:灵、魂、体。我们的体是我们物质的器官,也是我们全人最外面的部分。我们的魂比较内在,由心思、情感和意志所组成。我们最里面的部分是灵。
我们用我们人的三部分—体、魂、灵—接触三个世界。我们若要接触物质的世界,就必须用我们的身体。我们若要接触精神的世界,就必须用我们的魂。我们若要接触是灵的神,就必须用我们的灵。这里我们看见一个原则:我们要接触这三个世界中任何一个世界里的东西,就必须用我们全人相符的部分或器官。惟有相符的器官才是正确的器官,用以摸着那些事物。我们若闭上我们的眼睛,想要用我们的耳朵欣赏颜色,颜色似乎就消失了。虽然颜色仍存在,但我们无法将其质实,因为我们没有用对器官。同样的,我们若不用耳朵,就无法质实音乐。再者,我们鼻子的功用是闻味。但我们感冒时,我们鼻子的功用就受阻,即使气味仍在,我们也无法闻味。因此,要质实任何特定的物质,我们必须运用正确的器官。
只有一位神,这位神乃是灵,但因为一般人不知道如何运用他们的灵,他们就问:『神是谁?』 『神在那里?』这些问题就与一个人闭上眼睛却质疑颜色的存在一样愚昧。不管人多么强烈的相信并感觉没有颜色,颜色仍然存在。神在这里,但我们无法用我们的眼睛看见祂,用我们的耳朵听见祂,或用我们的鼻子闻到祂,因为这些是不对的器官。我们能藉以质实神的惟一器官,乃是我们的灵。约翰四章二十四节说,『神是灵;敬拜祂的,必须在灵和真实里敬拜。』因着神是灵,我们若要敬拜祂,就必须用我们的灵敬拜。
我的一个女儿非常幼小时,有一天,我给她甜的东西喝。然而她试着喝时,一些饮料却进到她的鼻子里。结果,她没有享受到饮料,反而遭罪。她遭罪的原因不是因着饮料本身,乃因她尝试喝时用错器官。同样的,我们无法用我们的魂,特别是我们的头脑,直接感觉神。许多人不管这事实,他们在思想神时只用他们的魂。有些研读科学的人说,他们无法寻见神或接触神。至终,他们也许说,根本没有神。因着他们用错器官—他们的魂—他们就无法寻见神,因为神不在精神的范围里,所以无法在那里被寻见。倘若这些科学家用他们的灵接触是灵的神,他们就会感觉到祂。要感觉神的同在,我们必须用对器官;我们必须用我们的灵。
你可以这样祷告:主耶稣,哦,主耶稣,我有灵,我要用灵来接触你,在灵里感觉你的同在。主阿,叫我不在魂里寻找你,因为你不在精神的范围里;要寻得你,我必须用我的灵,在灵里你对我就是真实的、可经历的。哦,主耶稣,你是灵,所以我要更多运用我的灵,在灵里碰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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