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洋阳老师:
国二的儿子在学校被老师发现考试作弊,回家质问他时,他不但不耐烦,还出言不逊。我气不过就打了他,他就当场发脾气对我大吼;之后一直对我有所防备,觉得都是我的错。我该如何管教他?~淑英
亲爱的淑英:
家长在管教孩子时,很容易陷入两种误区;一种叫做「突如其来的惩罚」,一种叫做「忍无可忍的爆发」。
以孩子小时候打人为例。如果孩子第一次打人时,父母立即惩罚他,这种突如其来的惩罚是不公正的;因为父母从来没有告诉他不可以打人,以及打人的后果。当时,父母应该立即制止他打人,并告诉他不可以打人,如果以后打人会有怎样的惩罚。另一种更普遍的误区是,看到孩子再对別人动手时,觉得只是轻轻打一下而已,就姑息著,忘了先前定的规矩,直到忍无可忍,才火山爆发的揍他一顿。这样的管教往往带有强烈的情绪;这种做法会让孩子认为自己是因为父母生气才受罚,而不会认为这是自己行为的后果。
赏罚分明,但是不要带着情绪
因此,赏罚要按照事先确立的法则,而不是按照实施者当时的情绪。「法」是使人知罪(罗马书七章7节);人知道「法」,就可以事先选择不犯法,也明确知道惩罚是自己行为的后果。
家长可以学习神的法则;神向来事先告诉人该守的法则与后果,然后绝对公义的施行。例如,在创世记中,神把亚当安置在伊甸园里,事先告诉他可以吃生命树的果子,不可吃知识善恶树上的果子,因为「吃的日子必定死」。可惜,亚当和他妻子受古蛇诱惑,用神给人的自由意志选择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接受徒能分辨善恶的知识,却没有接受能行善避恶的生命,结果人类就死在过犯并罪之中(以弗所书二章1节),从一出生即无法避免的走向罪与死。无罪的耶稣为人类的罪死在十架上,是要替人类满足神早先所定的法则:「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六章23节)。
让孩子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
至於如何修补亲子关系,你可以为自己对儿子过於强烈的情绪道歉,并同时告诉儿子,以后在学校犯校规,也就是犯了家规,不但要接受学校定的处罚,回家后还要接受父母事先所定的管教。就如圣经告诉我们,「众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神造人是要人彰显神的荣耀,人若没有彰显神的荣耀,在神看来就是罪。儿女在外犯了错,也亏缺了父母的荣耀,父母会因此管教儿女,尤其是明知故犯的错。同时奖赏也应事先定好,并且及时的、公平的实施。
圣经告诉我们,「人无论种甚么,也必收成甚么。为肉体撒种的,必从肉体收成败坏;为灵撒种的,必从灵收成永生。」(加拉太书六章7-8节直译)。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违反校规,违反家规,都要承担负面的后果。同样的,在学校接受表扬,父母也应追加奖赏。父母与学校有一致的奖惩,在教育儿女上会更加有效。
愿神赐福你的全家,一同学习神的法则,知法、守法、收平安荣耀的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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