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青年,住在美国西边。一天,因为对方诈赌,用手枪将赌友击毙;事后被捕,被处死刑。因他过去为人还算不错,他的亲戚朋友商议联名上书,请求总督予以特赦。此议一定,所有知道的人几乎个个都要签名。不久,邻乡异城的人,甚至他州的人也签名上书,为他恳切请求特赦。
总督收到请求书堆积如山,深受感动,即刻写好特赦令,伪装一位牧师,亲自探监。当他就近死囚的监牢,那位青年便在铁栏之后一跃而出,狂声说:「滚开,我不要见你,我已见过六位牧师,连你共有七位,我已有了太多的宗教。」总督说:「请你不要太急,让我说几句话。」青年又怒声说道:「你若不立刻走开,我要叫看狱的来赶你出去。」总督再请容他报告好消息,青年不容分诉,绝对拒绝了他。总督不得已,怏怏而去。过了数分钟,狱吏前来对他说:「刚才那位装着牧师的,就是总督,并且带有特赦令,可惜你不和他说话。」青年马上恳求狱吏送来笔墨,写了一信,请求总督原谅。总督接信,就在信后批着说:「失去施恩机会。」
就刑之日,青年留下临刑感言说:「请告诉全美国的青年人,我并非为着我所犯的罪而死;我并非因为杀人而死;总督已经赦免了我,我可能继续活着;请告诉他们,我死是因拒绝总督的赦免。」
世人皆犯罪,罪的工价就是死,但路加福音 4:18主说:「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膏了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去宣扬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复明,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主已下了特赦命,人若拒绝神在基督里所赐给的赦罪恩典,必至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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