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迪是一个对传福音很有热忱的人,一生在大西洋两岸领了约有一百万人归主。他原是个皮鞋匠,因着有爱罪人灵魂的心,就撇弃一切来传主的福音。
他对人的灵魂非常有负担。有一次他约了一个小女生来参加主日学,那个小女生答应了,却没有来。几天后,慕迪在街上遇见小女生,又要去请她,她望见了就转身逃去。慕迪就在后头赶着,她跑到下一条街,慕迪也跟到下一条街;她跑进了小巷里,慕迪也跟到小巷里去;最后那个小女孩无路可走,跑进妈妈工作的酒店(饭店)里,关起门来躲到床底下。但慕迪不死心,居然追进去,把她从床底下抓出来,后来小女生只好乖乖去参加主日学!
慕迪死后,他的同工叼雷有一日搭车时,在车上遇见一位女子问他:『你认识我么?』
他答:『不认识。』
她说:『我就是那个小女生的女儿,那个被慕迪由床下拖出来参加主日学的小女生的女儿。』
原来,小女生最后嫁给教会中一位很爱主的执事呢。
许多人批评为福音热心的人似乎神经不正常,其实为福音热心的人,神经不会不正常,乃是因福音的灵迫切,不传福音就不舒服,就难过。像慕迪这样有福音之灵的人,他们通常有两个特点:
1不怕羞耻
一个人若有福音的灵,第一个特点就是脸皮厚,也就是不怕羞耻。不仅他们里面的灵刚强,并且外面的脸皮也厚,没有自觉,没有怕羞的感觉。比方你的房屋如果着火了,你在马路上大叫时,并不怕羞,没有自觉;照样,你如果有福音的灵,你看见人不得救,他的灵魂就要下火湖,你怎能禁口,以大呼为羞呢?
教会历史给我们看见,凡能救人的人,都是脸皮厚的人,看起来像是傻瓜。福音的灵强,面皮厚的人,必能引领许多人得救。
2不顾身分
福音的灵强的人,都能不顾自己的地位、身分,这样的人能从自己的宝座上下台。人常把银行经理、大学教授、太太、大学生、小姐等身分当为宝座,不肯走下来传福音。但人福音的灵一强,就立即忘记自己是怎样的身分、地位,你忘了你的宝座,只顾带人得救,为主癫狂,这样就能带许多人得救。
你是怎么样的人,你所生出来所带得救的人,也会像你一样。你是不冷不热的人,就你所带的人也是不冷不热的。
这二个特点若没有充分具备,面皮和身分不肯除去,基督徒福音的灵就不能强。一个基督徒要有福音的灵,首先必须进到神面前,在祂面前多有祷告,求神除去障碍,叫我们为福音、为灵魂不顾自己的脸面,不管自己的身分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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