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在一些不同的聚会中,以诗歌赏析为专题,分享了诗歌本里许多诗人与诗歌的故事。
不妨找时间将这些讲述一一转化成文字。
要花一点工夫,就从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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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在广受基督徒喜爱的诗歌中,有不少是以信心为题的。在这个诗歌赏析系列中,我们要选几首诗歌,以「信心与眼见」为题,来看看诗歌背后,诗人们生命经历的故事。
我们要从第249首谈起
有日银炼将要折断,我就不再如此歌唱;
但我醒来何等喜欢,竟然得以面见我王。
〈副歌〉
我要看见祂面对面,我要述说救我恩典;
我要看见祂面对面,我要述说救我恩典。
这是第一节和副歌。原诗共有四节。这首诗歌词曲优美雅致,诗人对那日亲眼见主的渴慕之情,弥漫在字里行间,唱起来令人倍感主的宝贝可贵,深愿那日早早来到。
在几次聚会中提起这首诗歌时,我发现会唱的人并不多。它的确不像一些家喻户晓的诗作,如约翰牛顿的「奇异恩典」、艾萨克华兹的「我每静念那十字架」、或是查理韦斯利的「听阿天使赞高声,颂扬救主今诞生」那般广为人知,但我们若知道作者生平的故事,就会对这首诗歌有深刻的感动。
在我们深入赏析这首诗歌之前,先来看看它的作者。
它的作者,是十九世纪鼎鼎有名的美国女诗人芬尼•克罗斯贝,Fanny Crosby。
芬尼1820年3月24日生于美国纽约,是当时全美最知名的妇女之一。她也是史上最多产的诗歌作者之一,一生总共创作了八千多首诗歌。这意思是说,即使你真有异禀天赋,能够每天创作一首新诗,也得连续不间断的创作二十二年,才能达到这个成就。当然,芬尼有个平常人所没有的优势,那就是她活得很久,一生享寿九十四岁,有足够的时间写作。但是,她也有一个平常人所没有的障碍,那就是她的视力,她是个盲人,终生目盲。
关于芬尼的眼睛,一般的说法是,她出生才几周时就罹患了眼疾,因为医生用药不当致使她失明。也有人说,可能她在那件不幸的意外之前,就已经是天生的盲人了。无论如何,她一生之中,什么都没有看见过。
但是,这么一位看不见彩色世界的小女孩,却是一个诗人。
这么一个终生被黑暗笼罩的小女孩,却用她的一生歌颂造物之神一切的布署!
芬尼生长在敬神爱主的家中,她从小就开始写诗。
有一次我在一份有关教会历史的讲义中,读到芬尼所写的第一首诗歌。写这首诗歌时,芬尼才八岁。
Oh! What a happy child I am,
Although I cannot see.
I am resolved that in this world
Contented I will be!
How many blessings I enjoy,
That other people don't!
So weep or sigh because I'm blind,
I cannot - and I won't.
我如获至宝,赶紧将它译成中文,这首诗就叫它「我是个快乐的小孩」吧!
我是个快乐的小孩,
虽然我看不见;
我愿一生将心敞开,
凡事满足甘甜。
我今享受许多祝福,
他人都未曾尝;
因为眼盲叹息哀哭?
我不会,也不想。
你的心弦岂能不被她触动?
我给它配上一首新诗曲调,中英文都能唱,我们不妨就来唱唱看。同着这位眼睛看不见的快乐的小孩,一起喜乐豪迈的唱她的赞美诗!
二
芬尼八岁时所写的这首「我是个快乐的小孩」,事实上就为她将来满足又蒙福的一生定了调。
她看不见,却一生满足又甘甜。
她看不见,却一直在写诗赞美。
她看不见,却不断给人鼓励和祝福。
她看不见,却渴望那日面见她的主。
前面说到芬尼从小生长在敬神爱主的家庭里,这话的确没错。然而,事实上,芬尼的父亲在她八个月大时就过世了。芬尼是由母亲和外婆带大的。母亲和外婆以更正教规矩教养她,并且帮助她背诵圣经。
芬尼自幼就有过人的记忆力。她十岁起,每周背五章圣经。十五岁时已背完四福音书、摩西五经、箴言、雅歌、及许多诗篇。
当人问起眼盲对她的影响时,她说:「若不是这个与生倶来的苦难,我就不会得到这么多的教育,产生这么大的影响,更不会有这么好的记忆。」
她又说:「如果明天有人要将完美的视觉给我,我也不会接受。我若是被世上美丽有趣的事物打岔,可能就不会如此唱诗赞美神。」
她还说:「当我到了天上,我所首先看见的,将是我亲爱的救主那令我眼目愉悦的容颜。」
这就是芬尼一生的情境。她欣然接受神所量给她的所有境遇,却一生渴望在万物复兴的那日,当她在复活中恢复她的视力时,首先映入她眼帘的,就是亲爱救主耶稣基督的荣颜。
有了这样的认识,我们就可以回来看第249首诗歌全曲:
1
有日银炼将要折断,我就不再如此歌唱;
但我醒来何等喜欢,竟然得以面见我王。
2
有日地上帐棚倾覆,我也不知何日何载;
但我确知有个去处,使我能以与主同在。
3
或者有日救主再临,那时工作即将完毕;
得主称许『忠心仆人』我要进入祂的安息。
4
有日,所以我要准备,把灯剔亮,儆醒守待;
那日我得与主相会,永远享受祂的同在。
〈副歌〉
我要看见祂面对面,我要述说救我恩典;
我要看见祂面对面,我要述说救我恩典。
.
芬尼在这首诗的开头,采用了旧约圣经传道书中的典故。
「不要等到银炼折断,金罐破裂,瓶子在泉旁破碎,水轮在井口破烂,」(传道书12:6)
传道书是所罗门王所写的诗集,在这一段经文中,诗人是以诗意的写法来描绘人的躯体终将朽坏。其中银炼指的是人的脊椎、金罐指头颅、瓶子指胸肺、水轮则是指心脏。
有一天,我们的身躯都要毁坏。芬尼说,到了那一日,她也无法再快乐地歌唱了。这是所有世人无奈的定命,悲哀的结局。
但是芬尼没有让忧伤的情绪再有任何扩散。她笔锋一转,马上从这个贱体腐朽的命定,转到无穷喜乐的盼望:
但我醒来何等喜欢,竟然得以面见我王。
然后再用副歌加强:
我要看见祂面对面,我要述说救我恩典;
我要看见祂面对面,我要述说救我恩典。
唱到这里,好像与主会面的时刻,就在眼前要实现了。真是好诗!
让这老旧的身躯去毁坏吧!
让这个陈腐的世界去朽坏吧!
为此我还要欢唱,因为有基督在我们里面,作荣耀的盼望!
因为那日,我终于要面见我王!
第一节的银炼折断与第二节的帐棚倾覆是同一件事。
第三节则是另一种情况。若是主再临时我们还活着,那么祂就要照着我们忠心的情形施行赏罚。若我们得祂称许「忠心仆人」,我们就要与祂一同进入安息。
第四节说,所以我们要准备,主来时我们或生或死:银炼或已折断,帐棚或已倾覆,或者我们还在忠心事主,无论如何我总是渴慕见祂的容颜,羡慕祂甜美的同在!
是的,我渴慕要看见祂面对面,我永远要述说救我恩典!
三
前文提到,249首并不是芬尼克罗斯贝较广为人知的诗作,但是它的诗意却最足以描述芬尼一生在信心中享主恩典,并渴望在永世里见主荣面的情境。我对照了英文诗歌本,发现它的第四节与中文略有不同。
中文第四节是:
有日,所以我要准备,把灯剔亮,儆醒守待;
那日我得与主相会,永远享受祂的同在。
英文则作:
Some day, till then I’ll watch and wait,
My lamp all trimmed and burning bright,
That when my Savior I will greet,
My faith will then be changed to sight.
英文最后一句"My faith will then be changed to sight."真是绝妙好词!它一面含示芬尼眼盲心不盲的一生,一面更点出她对此生终极盼望的确信。相形之下,中文的「永远享受祂的同在。」就显得太过平常。若是改为「信成眼见,主永同在」是否会好一点?
有趣的是,后来我读到芬尼的英文原作,发现它与我们英文诗歌本的歌词不尽相同,最让我惊讶的是,上文所提,最足以描绘芬尼一生情境的那最后一句,竟然不是芬尼的原词。
现将两个版本同列于下:
新词中的第一、二节,将芬尼原词「王的宫殿」(palace)与「天堂」(heaven),修改为「王的同在」(presence)与「同祂」(with Him)。
王比殿更为尊贵,天无主也是乏味。新词的确更胜一筹。
第三节改了不少。芬尼的原词一开头是颇有诗意的写景寓意:
Some day, when fades the golden sun
Beneath the rosy-tinted West,
新词则是采用马太福音二十五章的内容:
Or some day when my Lord will come,
And called to meet Him I’ll be blest,
新词舍弃写情写景,直接引用经文,一面加强了真理的完整;一面也是就着芬尼自己在第四节开头的思路,在此与其前后呼应。
平心而论,就着诗意来说,芬尼原词的确是较为瑰丽抒情;但是,新词却更有内涵,也更贴切于芬尼一生信靠主、事奉主的写照。新词的修改,是出自对芬尼有所认识者之手笔,这样的修改应是对芬尼的一种尊重与赏识。
令我希奇的是,一生没有见过山水景物的芬尼,在她原诗中竟然能那么自然的使用色彩来写作:"golden sun, rosy-tinted west," 信手拈来毫不矫情,真是奇特。
第四节改得也多。芬尼原诗的结尾,仍是一种诗意的发表。「当我救主打开天门,我魂就要如飞而去。」美则美矣,却与真理不甚符合,因此也就显得失之于轻了。当主来时,祂不是打开久闭的天门让我们进天堂,祂乃是来呼召儆醒等候者上去与祂相会。祂一面来,我们一面去;祂一直来,我们一直去,在这来去之间我们就一直享受祂的同在,直到那日我们与祂完全相会,一切奥秘都要解开,所信之事都成眼见!
That when my Savior I will greet,
My faith will then be changed to sight.
信哉斯言。改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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