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后时刻,他良心终于觉醒,他心灵的苦痛比他肉体上的苦楚更为深切…】
法务部于4月30日执行四起死刑,引起欧盟官员的抨击;不但公开谴责台湾重执死刑,也再度呼吁废除死刑。圣经中有两个关于死刑的故事,是我们可以对照思考的。
与主耶稣同钉十字架的有二个强盗,他们被罗马政府定为有罪处死,就是在强盗自己的眼光中,也是应杀无赦的。其中一个强盗说,‘我们受刑是应该的, 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作的相称。’到这生死关头的时候,他回想他一生的行为,就不禁的承认说,他的死刑是他所当受的。在最后时刻,他良心终于觉醒,他心灵的苦痛比他肉体上的苦楚更为深切,所以他说出这样的话。
有人抓到一个行淫的妇人,把她带到主耶稣面前。他们说,‘这妇人是正在行淫时被拿的。律法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这样,你怎么说?’这问题是个狡诈的诡计。岂知主的答覆不是可以或是不可以掷死她,乃是说,谁是没有罪的,可以先用石头掷死她。这个要求摸着每一个人的天良。于是‘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一般人想知道的是,主耶稣是否赞成将那妇人当众执行死刑。但他将这个问题转到每个人身上,为要教育众人。使众人先想想自己的情形,再来看这妇人的处境。
本文重点不在于赞成或反对死刑。因为其实二者都有其根据,也都有道理。正因如此,单就是非来讨论废死与否的对错,将难有共识。
我们何不从赞成或反对的范围跳脱出来,并从自己的心灵深处来体会前段所题的。主耶稣面对问题时,没有判那妇人死刑,反而赦免她,因为过不久他要在十字架上亲身担当她的罪了。我们虽不能如同耶稣一样担当别人的罪,但将人从是非转向生命中良心的原则,却是我们可以学习思考的。(李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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