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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职场时可说是既期待又怕受伤害。在祷告中,想起一位老师送我的一处圣经经节:『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虽然我们无法知道人生漫漫长路上所会遇到的事,但神能作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这意味着只要我们往前的每一步都是在祂的光照下,我们必看见脚下是主所保守的路途,祂会带领我们直到人生旅途的末了。
在学时姊妹们曾叮咛过我,基督徒在职场上『要灵巧像蛇,纯真像鸽子。』(马太10:16)意思就是应对各样的人事物要灵巧,但其中的动机与存心要单纯。在职后才发现自己的反应并不敏捷,常希望自己能举一反三,但总是后知后觉。由于觉得自己的表现并不亮丽,使我更倚靠主的话,不论对方是客户、同事、主管或老板,我都特别注意自己的言语,就如以弗所书四章29节说到:『败坏的话一句都不可出口,只要按需要说建造人的好话,好将恩典供给听见的人。』
有一次,主管问我进公司的心得和对这个环境有甚么看法,我当时心中涌出腓立比书二章4节:『各人不单看重自己的长处,也看重别人的。』因此我带着感谢,说出对公司及带领我的同事珍赏的言语,并且告诉主管,圣经在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16-18节说到:『要常常喜乐,不住的祷告,凡事谢恩;因为这是神在基督耶稣里对你们的旨意。』后来,我得知主管认为我不聪明,但很认同我的态度,觉得这样单纯的心是一件可贵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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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乃是一生在学习倚靠神生活,雅各书二章22~24节说到:『你看,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同工,而且信心本于行为才得完全;这就应验经上所说的:“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可见人得称义是本于行为,不是单本于信。』神以祂的话为公义,人因信神而得称义,这公义不在于世人眼中的表现,人需要以意志配合神的话,好使人有神的形像彰显祂。
在公司一年多以后,来了一位新进的同事,他之前的公司就是我面试过的第一间公司。在与同事们谈话中,得知每间公司运作的方式大有不同。就以新进同事之前的公司来说,每个人只负责一个案子的部分区块,属于生产线方式的运作。我们的公司是让每个员工多方面的学习,每个人需要完整的负责一个案子,再藉由会议加以研讨,以求更好的质量。我很感谢主并没有我在第一次面试时就被录取,而是带领我来到现在的公司,使我能在这个行业中有更多的学习与经历。
实实在在只有主耶稣知道什么才是最适合我们。父母生了我们,但这位神造了我们,祂知道我们一切的需要。不要怕,只要信,基督徒有个特权,就是凡事可以借着祷告,从天上的父得着加力,不论我们在世界的哪个角落,只要呼求『哦,主耶稣!』祂就在灵里将平安喜乐加给我们。
(洪郁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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