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神是不可见的,但却借着受造之物,显明祂自己的能力和祂神性的特征。正如罗马书一章二十节所说:“自从创造世界以来,神那看不见永远的大能,和神性的特征,是人所洞见的,乃是借着受造之物,给人晓得的,叫人无法推诿。”宇宙中受造之物及存在于其中的规律,即科学所研究的,其本质含义在于彰显神那看不见永远的大能,和神性的特征。若一个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只追求认识受造之物及其规律,而不能因之认识神,反而拒绝神,那真是舍本逐末,可悲可叹啊!
第二,人若要寻求神,而心不单纯、洁净,就无法得到启示、亮光和供应。人必须没有遮蔽物,才能认识神,才能得着“光照”。如马太福音五章八节说:“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看见神。”我原来信佛拜偶像,初来美国时,还带一护身符。每次读经,看见那符咒,就有黑暗的感觉。我几次把它丢到垃圾桶里,妻子又捡起来,直到把符丢到外面找不到了,这才完全脱离黑暗的捆绑。知识、野心、骄傲自大也是遮蔽物,使人不能看见“光”,不能认识神,甚至还以为信主是愚昧的事,这正如罗马书一章二十一及二十二节说:“……在他们的推想上变为虚妄,他们无知的心就昏暗了。他们自称是智慧的,反成了愚拙的。”
第三,神是话也是光。我们只要把神的话讲说出来,话中之光就自然照耀出来。一九八三年,我们打开家,开始在校园传福音。许多来到我们家的亲友和同学,都一一信了主。八十年代后期,我们又开始传福音给大陆来的学人学者,也有许多人信了主。这些学人学者的特点是:人敞开,学问好、逻辑强、问题也多。但我们传福音,就是单纯地将神的话传讲给他们,就有光的显出。当人遇见这光,自然就会看见,问题也消失了,就信主了。
回想自己的一生,在拜偶像的环境中长大,从未接触过福音,也不认识真神。但主的智慧和权能,把我从拜偶像的背景里救拔出来。这完全是神的怜悯。来美这几十年,无论是求学、婚姻和事业,都蒙主的保守与眷顾。借着过正常的召会生活,得以对主有更实际的经历和享受。
圣经明言,现在的旧天旧地都要过去,新天新地将要来到。那时,一切受造之物及规律也必定与今天人们所知道的不同,现在已有的知识就会显得片面、残缺,无用了。
我们需要认识,神在宇宙中有一个永远神圣的经纶,就是要借着人来彰显祂自己。这是神的目的、神的目标以及神心头的愿望。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说,人是按着神的形像与样式造的,我们有神的形像可以接受神,盛装神并彰显神。约翰一书一章五节说,神就是光。人的定命就是要接受这位是光的神,叫我们里面的黑暗渐渐过去,让真光照耀(约壹二8)。我们需要蒙拯救脱离黑暗,进入神圣的光中。(取材自《新人》第四卷第一期,水深之处编辑群整理)
系列文章:光与发光体(1)接受福音与受浸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