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二十三3
祂使我的魂1苏醒,为自己的2名引导我走3义路。
注1: 在基督牧养的第二阶段,祂使我们的魂苏醒(复兴并变化—罗十二2,弗四23),并引导我们(照着灵)走义路(以满足义的要求—罗八4)。我们要成为义的,就是照着神公义严格的要求,在神面前与人事物都是对的,就需要魂得着复兴并变化,好使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是正确、平衡的。
注2: 名指明人位。因此,“为自己的名”指在祂的人位里。基督在祂的复活里乃是那是灵的基督—赐生命的灵,祂在自己这人位里,在我们里面引导我们走义路(参西三17)。
注3: 义和路都是复活的基督(林前一30,约十四6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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