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三13-14
13基督既为我们1成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2木头上的,都是被咒诅的,” 14为叫1亚伯拉罕的福,在基督耶稣里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藉着信,可以2接受3所应许的那4灵。
13节 注1: 基督代替我们挂在十字架上,不仅为我们承当咒诅,更为我们成了咒诅。律法的咒诅,出自人的罪。(创三17。)基督在十字架上除去我们的罪,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
13节 注2: 即十字架。
14节 注1: 指神为着地上的万国,应许给亚伯拉罕的福。(创十二3。)这应许已经成就了,这福已经在基督里,藉十字架的救赎临到了万国。
14节 注2: 在福音里,我们不仅接受赦罪、洗净和洁净的福,更接受那最大的福,就是三一神,父、子、灵,成为经过过程,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极其主观的住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享受。我们能享受这包罗万有者作我们每天的分,这是何等的福!
14节 注3: 直译,那灵的应许。
14节 注4: 本节指明,那灵就是神为着万国所应许亚伯拉罕的福,也是信徒藉着相信基督所接受的。那灵,就是5注2所说复合的灵,实际上就是神自己在祂神圣的三一里,经过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复活、升天并降下的过程,给我们接受,作我们的生命和一切。这是神福音的中心。
神应许亚伯拉罕物质方面的福乃是美地,(创十二7,十三15,十七8,二六3~4,)作包罗万有之基督的豫表。(见西一12与注3。)因着基督至终实化为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林后三17,)这应许之灵的福,就与应许亚伯拉罕之地的福相符。实际上,这灵作基督在我们经历中的实化,就是美地, 作神全备供应的源头,给我们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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