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福音的大福--受圣灵浸的内在与外在意义

「他有话要对你说,可以叫你和你的全家得救。我一开讲,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正像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我就想起主所说的话,约翰是在水里施浸,但你们要在圣灵里受浸。神既然给他们同样的恩赐,像给我们这些信靠主耶稣基督的人一样,我是谁,那能拦阻神?众人听见这话,就静默无声,只荣耀神说,这样看来,神也把悔改以得生命赐给外邦人了。」(使徒行传11:14~18)

  在今日的基督教世界中,许多圣经教师认为圣灵降在人身上只是为了让人得到作工的能力,他们认为,新约信徒领受圣灵的浸,与旧约的众先知领受圣灵的能力,二者目的并无不同。其中尤其以「弟兄会」系统的教师们特别尊崇这样的说法。持这一观点的教师先后发明了「外衣的灵」、「经纶的灵」(李常受弟兄语)等词汇来限定他们对于领受圣灵浸的特有观点。

  然而,回归圣经来看,我们发现就连使徒彼得也不见得完全赞同这些当代教师的说法。新约圣经至少有一处,明确地指出领受圣灵浸与旧约时代众先知领受圣灵的经历并不完全相同。根据记载于使徒行传11章14~18节的经文,当使徒彼得叙述外邦人哥尼流领受圣灵的过程时,这些经节是将受圣灵浸与「得救」、「得生命」相提并论,反而没有提到丝毫有关「能力」的事情。由此可见,新约时代信徒领受圣灵的经历并不足以完全用旧约众先知领受圣灵能力的目的来解释。「外衣的灵」、「经纶的灵」这些神学词汇穿在哥尼流等人的经历上显得并不那么适切、合身。

  其实,新约时代信徒领受圣灵的浸,共包含了「内在」与「外在」两方面的意义。「约翰福音」与「路加福音」这两卷福音书,正好以不同角度展示了新约福音之「福」的这两方面意义。本于这两卷福音书来看,简要地加以定义,圣灵浸的内在意义是为了要使信徒经历「神与人互相的内住」,而外在意义则是使信徒得到「事奉上的超然能力」,后者就与旧约众先知领受的圣灵能力并无二致。当信徒领受了圣灵的浸的时候,他会同时得到这两方面的入门经历,而不会仅仅偏颇地得到某一方面,而且当下经常会伴随一项令旁人惊奇的记号:说方言尊神为大。

  慕安得烈(1828~1917)-一位堪称为当代五旬宗神学鼻祖的教师,论到圣灵的浸,他阐明了完全不同于弟兄会教师的解释观点。慕氏于1880年曾出版了一本着作:「基督的灵」(该书曾由台湾福音书房译为中文出版,可惜漏未译出序言,稍有遗珠之憾),在这本着作中,慕安得烈迫切祷告并大声疾呼,尽力要使众召会认识五旬节圣灵浸的需要(感谢神,20年后圣灵开始大大地浇灌在世界各地寻求主的信徒身上,揭开了当代五旬节运动之序章),而慕氏著作的可贵之处更在于,他的信息非常聚焦于圣灵浸的内在意义,就是关乎神与人互相内住的实际,这一点是弟兄会的教师们所未论及的。从他的字里行间,我们发现他个人对于圣灵的浸润与充满,有着深刻的认识与经历,他的著作为20世纪千千万万进入五旬节运动的圣徒定准了方向,使多人不致迷失于超然能力的追逐之中。他的话语今日读来,仍然令人觉得铿锵有力,在这个因着偏差神学知识而不幸盲目的世代中,继续散发着一点真理的光辉。

  约翰福音14章20节,耶稣对门徒说:「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我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这一节透露了耶稣死而复活、升天以后,借着父所差来的圣灵要带领信徒们进入的荣耀实际。神自己的灵要住在人里面,以人的身体为圣殿,这在旧约时期是从未有过的事情,在摩西、伊莱贾这些满带圣灵能力的先知身上是从未经历过的实际,如今却在拿撒勒人耶稣的身上完全地展现出来。这在神的独生子身上展现的丰满真理,之所以还不能被人所经历,那是因为赎罪的工作尚未成就,地与天(第三层天)之间还有一层幔子阻隔。等到救赎之工完成了,复活的耶稣升到三层天上之父神的宝座那里,祂就开始了当初先锋所预先宣告的荣耀职事:「将你们浸入圣灵里。」主耶稣经过了这一切过程,从天上将信徒浸入圣灵里,绝不是仅仅为了产生更多的摩西或伊莱贾而已(若是那样,灵浸就无须在救赎之后)。圣灵之浸的荣耀目的,乃是要将信徒一个一个带进这个神人互住的伟大真理之中,超然的能力则是必然附随的结果,就像穿上衣服一样自然。灵浸的结果,使信徒的身体能够像耶稣一样,成为圣灵的圣殿,他的身体因此成了「受膏元首的肢体」。

  虽然有人认为,约翰福音14章所宣告的那日是始于耶稣复活之日,因祂向门徒显现时将圣灵吹入他们里面,然而,这乃是专属于初代使徒的特殊经历(因耶稣尚未升天,那些门徒先受圣灵,奉差遣并得到赦罪权柄,五十日后再受圣灵浸),不该与耶稣升天以后历代门徒信主的经历进行模拟对应。对于一般信徒而言,约翰福音14章所宣告的那日必是指着信徒各人领受圣灵浸的日子。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各人当应当追求圣灵、领受圣灵的浸,因「那灵」乃是新约福音之福的中心实际,你若不从各各他与五旬节入门,如何模成主耶稣当日在世所活出的荣耀样式呢?